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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过来人的良心忠告:股权的事先小人后君子

发布日期: 2017-02-27         来源: 绿狗网    作者: 小编     阅读量: 662

那篇老公拿不到股份的文章火热程度超乎想象,究其根本,几乎每位创业者都吃过不少股份的亏,这篇文章从各个角度引出的问题,引起了大家太多的共鸣——创业初期的股权设置?早期盈利的利益分配?怎么提前做利益相关的风险控制?对于能力跟不上公司发展的老员工如何调整......

而说起股权纷争,一定会想到不久前落幕的58同城和商机在线的官司...

41.85亿美元!

这是58同城最新的市值总和,如果按照25%估算,则相当于价值10亿美元的利益,如果按照17.5%估算,则是相当于价值7亿美元的利益,即使按照最低争议份额7.5%估算,这也是涉及3亿美元的利益。

而这也正是商机在线公司与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就58同城股权多年争议不断的焦点所在。

先按时间顺序给大家梳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:
1.    2005
12月,姚劲波创办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58同城就是该公司的运营网站。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,共有股东四名,分别为姚劲波,出资35万元;苏剑波,出资30万元;王XX,出资10万元;商机在线公司,出资25万元。商机在线公司以现金方式实缴了出资。

2.    2006年6月,程汉东作为商机在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姚劲波签订一份《股权代持协议书》,约定商机在线公司将其拥有的58同城17.5%的股权交由姚劲波作为名义股东代持,同意在工商登记备案信息中变更股权,代持期限为200661日至2007531日。其余7.5%的股权仍由商机在线公司行使。

这份股权代持协议还约定姚劲波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中网广告公司(商机在线的母公司)和商机在线公司各3%的股权表决权和管理权交由商机在线公司中最大的股东程汉东代持;代持时间为200661日至2007531日止,一年后再议。

(姚劲波出让28.com域名获得两公司各8%的股权)

同时商机在线公司另与姚劲波签订一份《出资转让协议书》,约定商机在线公司将在58同城的17.5万元出资转让给姚劲波,后58同城持此协议书在工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,将商机在线公司名下17.5%股权变更登记至姚劲波名下。

3.    2007年4月,商机在线公司与姚劲波签订一份新的《股权代持协议书》,约定代持时间为200661日至20081231日,同时宣布解除2006年签订的《股权代持协议书》。新协议书约定商机在线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17.5%的股权中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交由姚劲波代持,同意在工商登记备案信息中变更17.5%的股权交由姚劲波代持。

姚劲波出让28.com域名所有权,作价人民币65万元,在新协议签署前商机在线公司已经支付现金15万元,新协议约定余款50万元作为姚劲波在商机在线公司10%的股份对价。

4.    2009年1211日,姚劲波与商机在线公司签订一份《协议书》,约定双方原股权代持协议不再生效,双方同意均不再持有对方公司的股权;商机在线公司所欠姚劲波30万人民币分红款项,商机在线公司愿意以中网上市公司10万股股票作为补偿无偿划拨给姚劲波。

5.    2009年1218日,商机在线公司与姚劲波签订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将登记于商机在线公司名下的五八信息公司7.5%股权转让给姚劲波。至此,商机在线公司名下已无五八信息公司股权的登记信息。

 

2013年1031日,58同城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。


商机在线的合伙人刘宣付仔细看了58同城的招股说明书却发现没有商机在线的持股,他这时候才从程汉东那了解到,早在2009年程汉东就将商机在线所持有的58同城17.5%的股份,在没有对价的情况下无偿转让给了姚劲波。

这场股权纷争,从上市前持续在上市后的三年多时间,终于在16年中旬以商机在线的彻底落败收场。

而三位昔日好友刘宣付、程汉东和姚劲波,经由此番股权争议和利益纠纷,恐怕已很难恢复到过去了。

这正是给那些处于创业阶段的合伙人上了生动的一课,如何参与投资?是否参与经营?以及如何通过股权代持协议,既确保股东地位,又不干涉目标公司的运营和管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