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绿狗 | 服务专家平台 | 证据托管平台

文章详情

唐慧案终审:法院宣判唐慧胜诉

发布日期: 2013-07-15         来源: 人民网-法治频道    作者: 人民网-法治频道     阅读量: 826

    今天上午9点,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,唐慧胜诉。

 

  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但永州市劳教委没有综合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,对唐慧实施了劳动教养,处理方式明显不当,给其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。因此,唐慧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,酌情可予支持。但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,法律没有明文规定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,而在二审庭审中,永州市劳教委法定代表人以“人文关怀不够”等理由曾对唐慧进行口头赔礼道歉,故对唐慧此项诉讼视为已履行。

 

    对上诉人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641.15元予以支持。

 

    今年1月,唐慧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,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.85元,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。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2日经公开审理,当庭判决驳回唐慧的诉讼请求。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,5月15日,省高院受理该上诉案。